
朗读
关于对温州市蒲鞋市小学等39所学校进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温教督〔2012〕79号)和有关学校的申报,受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托,决定对温州市蒲鞋市小学等39所学校(名单附后)进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申报一级的学校为每校1天,申报二级学校的为半天,若申报二级的学校有多个校区,可延长为1天。各校具体时间由评估组与相关县(市、区)联系确定。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听取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核查台账资料;实地察看校容校貌,观察师生风貌及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情况;组织师生座谈会,与学校领导和师生个别访谈;反馈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