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陈先陆等20户城乡困难居民火灾应急生活及其他救助申请报告,结合你单位的相关调查意见,经审核,符合《苍南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苍政发[2011]233号)、《苍南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一般程序审核审批制度的通知》(苍民[2015]21号)和《苍南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苍政办[2014]132号)文件规定,准予救助(详见列表)。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我局直接汇入救助帐户。
附件:陈先陆等20户城乡困难居民火灾应急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资金列表
苍南县民政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