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培训学校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办学秩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培训学校的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培训学校进行星级评定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评定对象:新申报的县星级培训学校;
(二)复评对象:已获评的县星级培训学校(见附件4)。
二、评定内容
办学行为、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办学效益等(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自评阶段(2016年1月5底-1月20日)
1.参加2015年度学校星级评定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对照苍南县星级培训学校评定标准,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和自查自评报告,整理好有关台账资料迎接评估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