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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托幼机构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托幼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和苍南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标准的通知》(苍政办〔2015〕149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开展以托幼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整治为重点的五大领域安全整治“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把握五大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托幼培训机构消防整治内容
(一)着重开展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
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开展针对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回头看”工作。着重检查今年苍教发〔2015〕66号文件开展的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苍教发〔2015〕128号文件2015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
(二)重点突出托幼机构、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着重开展托幼机构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专项整治。各学区要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托幼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和苍南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标准的通知》(苍政办〔2015〕149号)制定托幼机构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全面的整治工作。
(三)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为契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学校消防安全、校舍和基础设施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生食堂小卖部饮食安全、体艺设施设备安全、学校“三防”建设、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排查内容根据《苍南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简明指导手册》(附件5)。
一是切实抓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小卖部、教室、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体育艺术等场所设施,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扎实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消防安全,冬季火灾易发多发,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学生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公交营运接送学生管理和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残疾车整治工作。针对食品安全,要着重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饮用水设施卫生、传染病疫情预防等工作。针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要着重加强学校保安配置、物防器械、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正常使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等工作。
三是切实抓好关键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工作。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间节点,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要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
二、认真落实五大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托幼培训机构消防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安全工作是教育工作的基础,当前学期即将结束,年关来临,是安全事故易发期。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和托幼、培训机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继续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功夫、狠功夫予以解决。
(二)落实责任,强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