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2016年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育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2016年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参加2016年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申报的学校,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行规教育扎实。师生举止文明得体,近三年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二)德育特色鲜明。学校有两年以上德育特色探索与实践,形成较成熟的德育经验,在县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德育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四品八德”教育,教风学风校风好,办学声誉高,德育成果丰硕。
(四)美丽校园创建成果突出。校园干净整洁,文化布置体现办学理念和德育理念,核心价值观24字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进校园、进班级,时政专栏设置明显。
二、创建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积极创建。各中小学对照《温州市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试行)》(附件2),启动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