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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6〕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年]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园)根据学校类别,认真填报《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建设情况统计表》,直属学校直接上报教育局学生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由学区汇总,于4月18日前上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联系人:陈叶舟,联系电话:0577-64750592,联系邮箱:xsgz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