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更加有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及教育系统重点工作考核目标落实,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作风巡查工作的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苍委发〔2016〕33号)、县纪委《关于开展作风问题“大起底”行动的通知》(苍纪明电〔2016〕2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问三思三比”活动的通知》(温教组函〔2016〕26号)、《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问自己·如何担当”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苍委办明电〔2016〕78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活动,深化“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从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其它“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无为问责、担当免责”的干事创业导向,激发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干事创业活力,推动苍南教育积极转型、赶超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大起底”行动
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查找本系统事关全局、事关民生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并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等多层面起底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查找范围为中层及以上干部)。重点对照以下“五面镜子”:
1.纪律松弛、执行不力。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妄加评论,对县教育局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执行不力。工作中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向上推,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等。(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
2.缺乏担当、推诿扯皮。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中担当不足、履职不力,工作畏首畏尾,决断该断不断,甚至为不出事干脆不干事,为不干事干脆不谋事,片面强调按本本办事,死抠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推诿扯皮不作为,工作进展缓慢、无法落地等。(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
3.不思进取、私心作祟。深化教育改革不积极,攻坚克难不主动,工作得过且过,甚至单位、个人利益至上,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利的工具,行使公共权力不规范,损害学校和群众正当权益。如在简化整合办事程序等方面,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学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问题未能根本解决等。(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
4.工作被动、心中无责。工作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等指示、靠指令,安排一件做一件,没有很好的做到主动思考、超前谋划。特别是对本单位亟需整改的各类问题,不主动纠正,存在等靠现象,即职能部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5.是非不分、明哲保身。抓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做“老好人”,当“太平官”。对干部、教职工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没有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查纠问责,甚至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瞒着不报、护着不查等。(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
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围绕五个方面的作风问题,全面动员本科室(学区、学校)干部查找问题,主动征求意见,找准找实问题。要把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干部,确保问题查找不留死角。请各科室(学区、学校)在4月22日(周五)前将个人表(见附件2)纸质稿收齐备查,汇总表电子表格(见附件3)发邮箱:rsk408@126.com,纸质稿经本科室(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局人事科408室(乡镇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均先汇总到学区),实行零报告制度,联系人:郑成前,联系电话:64758278。对于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较少的科室、学区、学校将列为作风巡查的重点对象。
(二)开展“大巡查”行动
1.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作风建设暨深化“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电话:教育局投诉电话64751551。广泛收集信访举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渠道反映出来的有关作风方面的具体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及各科室、学区、学校处理。(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巡查。开展“清风除弊”系列行动,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通报”,通过专项检查、动态抽查、信息化监督等手段,深入科室、学区、学校及重点项目等场所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坐班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巡查。正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查纠不良作风。(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学区、学校巡查。根据县委巡查工作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全面开展学区、学校巡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严肃整治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中心工作不力,以及执行人事、财务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大整治”行动
1.狠抓问题整改。对照问题和差距,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在校学生及社会家长利益的一些制度改革创新,应及时公布,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学区、各学校)
2.继续强化教育资金使用、教育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把项目申报、预算、决算关。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要分级公开招投标,严禁肢解项目,确保教育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责任单位:计财科、装备站)
3.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公布有偿家教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拓宽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信息获取渠道。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责任单位:人事科、中教科、职成教科、小教科、学前教育中心、督导室)
4.完善重大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对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需要多科室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责科室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局分管领导要牵头协调相关职能科室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