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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参与、我成长”浙江省中小学生网络文化节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网信办:
为更好地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有效实现校内外统筹,充分发挥网络阵地作用,促进全省中小学生优质服务的网络化供给,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的健康网络行为,从小培育“中国好网民”,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从2016年起,举办“我参与、我成长”浙江省中小学生网络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浙江省中小学生网络文化节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承办。
为更好地加强活动组织工作,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活动评审组。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9月30日。
四、参与方式
登录“青少年官在线”网站(www.qsng.cn)的网络文化节活动专题参与所有活动,或关注“青春浙江”微信公众号参与活动。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示例详见网络文化节活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