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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家校联动工作,更好地发挥家校共育作用,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家校联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家校联动工作的认识
做好育人工作,是学校和家庭共同的使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只有相辅相成,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家校联动是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配合,增强教师与家长的相互理解信任,形成家校共育的重要举措。推进家校联动是全面加强学校育人工作的需要,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家校联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和家庭有效沟通,建立目标一致、互相理解、密切配合的家校联动机制,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落实家校联动工作的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
1.家长学校的性质和主要任务。家长学校是以学生家长为对象,以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为宗旨的成人教育机构。家长学校要向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坚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自觉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以自身良好的品行习惯影响子女,建立民主、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家长学校要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家长学校的组织机构和教学方式。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一把手”校长兼任,由分管德育的校长和校级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副校长,由学校分管政教工作的中层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家长学校采取校级集中授课和分段、分班授课相结合,授课内容根据年级家长需求,做到有的放矢。也可以采用“菜单式”,让家长选择内容学习,促进家长家教水平的快速提高。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对家长开展2次及以上的集体授课,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家长要分别举办家长学校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
3.家长学校的队伍建设。家长学校师资主要来源于学校一线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和有关部门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借鉴市教育局“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的经验,组建县级家庭教育讲师团,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各地要重视家庭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师资水平。
4.家长学校的制度建设。各家长学校要健全家长学校考勤、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优秀家长评选、表彰,要以示范性家长学校创建为载体,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家长学校各项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的产生。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家长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工作由学校主导,并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班级家长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全体家长选出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拟任人选可由班主任提议,经全体家长充分酝酿,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年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代表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或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选举产生。
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任期3年,每学年可视情况作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2.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参与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在配合、支持学校工作的前提下,对学校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2)协助教育工作。通过家长间的同伴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发挥家长中的资源优势,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为学校的校外教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3)搭建家校桥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家长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家长委员会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转达家长的建议,促进学校和家长的交流沟通,形成家校的良性互动。
3.家长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1)制订工作章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学校的关系,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与职责,权力义务与选举办法等,一切按章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