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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名额的通知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工作的通知》及《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更正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录取办法的通知》规定,每个岗位拟借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因下列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现将交流名额调整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原计划交流名额 | 报名 人数 | 调整后交流名额 |
201602(201603) | 初中数学 | 2 | 3 | 1 |
201613 | 小学科学 | 12 | 13 | 6 |
201614 | 小学体育 | 7 | 1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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