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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贯彻落实《苍南县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苍南县人民政府制订了《苍南县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苍政办〔2016〕1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确定了我县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设定了工作目标、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责任,明确我县在2018年底前通过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评估,到2020年通过省实现教育现代化县评估。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教育现代化”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作为战略目标明确提出以来,全国各省市都明确提出部署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我省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其余的达到基本现代化的要求。因此,教育现代化县的创建是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到教育现代化县的创建,在推动全县各项各类办学条件的提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等,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