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温教督〔2012〕79号)和有关学校的申报,受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决定对瓯海区南白象一小等49所学校(见附表)进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听取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核查台账资料;实地察看校容校貌,观察师生风貌及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情况;组织师生座谈会,与学校领导和师生个别访谈;反馈评估意见。
请学校按照《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操作标准(2016年修订版)》提供全部28项C级指标的相关台账(可以是电子资料)以及申报表、工作用表及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一式五份。
三、评估要求
(一)学校要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配合评估组做好检查评估工作;要如实向检查评估人员反映情况,认真对待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执行省、市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评估组要有重点地指导、督促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水平与申报等级有较大差距的学校,应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
附件:
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估学校名单(第二批)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附件:
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估学校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学校名称 | 申报等级 |
1 | 瓯海区南白象一小 | 一级 |
2 | 瓯海区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校区 | 一级 |
3 | 瓯海区郭溪塘下中学 | 一级 |
4 | 龙湾区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 | 二级 |
5 | 龙湾区温州市中通国际学校 | 二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836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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