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考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结合全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 2014 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确保及时准确
2017 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在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中使用,其中三位一体招生于2017 年 3 月进行,需要及时向相关高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此,从 2014 级学生开始,根据学生高中五个学期的成长记录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为每一位学生生成《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并提交给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生高三下学期的成长记录应继续记录到学生的成长记录中,在毕业前由“评价系统”为每一位学生生成《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信息表》,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统一考试招生中提供给高校。
二、规范程序,明确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