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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申报高级教师推荐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我县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二、考核形式
评选采取试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试课时间15分钟。请参加评选对象于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1:30准时到苍南电大一楼会议室开会抽签,不得迟到,请与会对象互相转告。
三、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