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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千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苍南基础教育“十百千”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苍政办〔2016〕134号)的精神,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有力促进苍南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千名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现就培养对象人选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四个层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25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约50名、第二层次约150名、第三层次约700名、第四层次约350名。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堪为师生表率。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谙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有关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第一层次(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市三名等)培养对象(50人)
(1)曾获得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县三名其中一项荣誉;
(2)近三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课题)或论文(课题)获市二等奖及以上1篇或论著1部;
(3)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2.第二层次(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县三名)培养对象(150人)
(1)曾获得市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县三坛其中一项荣誉;
(2)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课题)或论文(课题)获市三等奖及以上1篇;
(3)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3.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市骨干班主任、县三坛)培养对象(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