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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苍安委办〔2016〕44号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2016年省、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予以销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我县省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共有5处,其中,省级1处、市级4处,现都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治,根据《浙江省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规程》(浙安委〔2015〕5号)和《温州市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规程》(浙安委〔2015〕7号)规定要求,受上级委托,县安委办于2016年11月7日组织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各有关乡镇对以上5处隐患点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检查,5处隐患点段均已按整治要求完成整治内容,现决定予以销号。
具体整治情况如下:
一、省级挂牌治理隐患点段
1、具体路段(位置):104国道1980KM+400M至1981KM +500M(即灵溪镇朝阳北路至车站大道口);
2、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通知(浙安委〔2015〕20号);
3、隐患问题:夜间照明设施不全,路口缺硬隔离设施,车辆、行人横过道路时事故多发。
4、落实措施:一是在交叉口设置红绿灯;二是设置高杆灯,增加夜间照明;三是小路口开口增设栏杆隔离,四是完善公路标志标牌、标线;五是安装路口减速带,六是红绿灯口设中间硬隔离;七是路口划斑马线。
二、市级挂牌治理隐患点段(一)
1、具体路段(位置):S232省道28KM至35KM;
2、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的通知(温政办〔2016〕22号);
3、隐患问题:连续长下坡,避险预防、警示设施不够,长隧道(3公里)内,照明、警示设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