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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苍安委办〔2016〕43号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省、部、市属企业: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就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6〕12号)和《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苍委办明电〔2016〕273号)精神,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交通运输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繁忙,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公路、铁路、轮渡以及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努力打造平安春运。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和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集中连片经营等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