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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浙教办函〔2017〕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天气转热、汛期到来,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也随之到来。近期我省已发生多起造成2名以上学生死亡的溺水事故:5月20日,永康市发生1起3名学生溺水死亡事故;5月30日,缙云县发生1起2名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令人十分心痛。随着气温的继续升高和暑假的来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将更加艰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