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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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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苍南县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学区、学校实际参照执行。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情况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局人事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直接报所属学区。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苍南县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17年苍南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党委书记、局长虞亦杭同志
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召开一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督促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深化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机关科室、基层站所万人评议活动。
3.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咨询及工作报告制度。
4.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抓好廉政谈话(约谈)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教师廉洁从教意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违规违纪案件,加大问责力度。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注重选任用人公信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6.继续抓好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支持纪检组织“三转”,支持纪检组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牵头科室:人事科、办公室,参与科室:相关科室)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先葵同志
分工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人事科(党委办)、小学教育科(语委办)、中学教育科(中招办)、民办教育办公室、民办教育协会、教育人才服务部及联系的学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培训和落实制度。(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相关科室)
2.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和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加强公费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管理,规范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教育工会、计财科、教师进修学校)
3.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和考试管理工作。(牵头科室:小教科、中教科,参与科室:考试中心)
4.加强干部交流、人事流动、教师资格证注册、教师招聘考录、临时工清退、教师职称评审、教师培训、教师评优评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学校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管理、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干部调整任命及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计财科、审计室、教育工会、学前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5.强化全县教育系统计生管理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相关科室)
6.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教育工会)
7.治理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和教师参与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牵头科室:人事科,参与科室:学生科、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
8.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治理学校违规办班补课等工作。(牵头科室: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参与科室:行政审批科、督导室、安全科)
9.严格招生过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阳光招生”。(牵头科室:中教科,参与科室:计财科、民教办)
10.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牵头科室:民教办,参与科室:民教协)
11. 做好联系学区和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施成书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教育基建中心、信访室、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工会、县城中心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妇委会、基金会办公室、慈善教育分会及联系的学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提高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牵头科室:机关党委,参与科室:人事科)
2.严格管理教育慈善基金会,规范使用慈善基金。(牵头科室:慈善教育分会,参与科室:相关科室)
3.加强对乡镇中小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完善落实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牵头科室:教育工会,参与科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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