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动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就全县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享受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1.“小升规”企业可享受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项目经备案或核准后,一年内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税)以上,经县经信部门验收通过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购置、测试安装费等投资总额的10-20%给予补助,具体内容参照《苍南县技术改造(机器换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规下企业不享受该政策。
二、财政奖励
2.对年度纳税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规下”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销售额一次性超5000万元的,转为“规上”工业企业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3.对“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五年的地方财政贡献奖励,其中:前三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不含规费)比上一年新增的部分,由县财政给予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三、其他政策优惠
4.对首次“上规”的工业企业,在参与我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时,有2年的过渡期,即县政府发文认定当年和第二年不参与评比,直接定档为A类企业。用电紧张时,优先保障企业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