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的通报》(浙安委办〔2017〕15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已发生10起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其中浙江省发生2起较大事故,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各乡镇一定要认清形势,紧密结合当前我县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要深刻吸取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教训,按照《通报》精神,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科研(试验性)项目的全面摸底工作,从源头分析、风险把控入手,全面加强科研(试验性)项目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新建及在役精细化工装置的安全监管,并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切实强化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研判。
三是传达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汇报。各乡镇要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请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安委办(联系电话:68706822)。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安委办〔2017〕30号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
爆燃事故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