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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表彰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本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及《2017年温州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附加指标》,深入开展新形势下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先进集体(49所):
灵溪镇第一小学 灵溪镇第二小学
灵溪镇第二中学 灵溪镇第四中学
灵溪第十一中学 龙港镇第一中学
龙港镇第二中学 龙港镇第四中学
龙港镇第五中学 飞林文武学校
沿浦镇初级中学 马站小学
钱库镇第一中学 县民族中学
钱库镇新安第一小学 矾山高级中学
南宋镇初级中学 南宋镇小学
桥墩小学 桥墩镇大龙小学
金乡镇第二中学 金乡镇第二小学
宜山高级中学 县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