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苍南县科技项目网络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7日
苍南县科技项目网络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科技项目管理改革,规范项目立项评审,确保科技项目评审工作能科学、合理、公正、高效地开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评审“可查询、可追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评审是指依托苍南县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对通过网上申请且经县科技局形式审查后的苍南县科技项目,由县科技局遴选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线上项目评价。
第三条 县科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评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随机遴选评审专家、通知提醒专家开展评审、汇总评审结果,并根据专家网评结果汇总出拟推荐、可选和落选项目名单。
第四条 网络评审包括项目分组、专家遴选、项目评价等程序。
第五条 项目分组由县科技局办公室按照不同技术领域,将进入项目库的备选项目分成若干个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