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苍委办〔2018〕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为更好地促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建立健全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实现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奖罚机制健全完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常态运行,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经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从“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工作内容
1.责任主体网络化。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与所属部门、经营网点、承租经营户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营人员和承租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管理规范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各类经营人员、仓库保管人员、聘用保安人员的行为准则,督促经营人员、承租人员按照制度履行职责,杜绝不安全行为和陋习。
3.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重点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每个隐患有检查记录、有整改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4.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要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投入,对危旧房屋的改造维修,要及时做好预算,报批复后设施,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5.宣传教育培训实用化。坚持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经营人员每年受教育不少于一次,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台账。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经营人员、承租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