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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安排
1.小学阶段
(1)6月21—22日,小学毕业班参加温州市小学六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统一综合测评。根据一人一桌的考务工作要求,建议学校一、二年级停课。
(2)小学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由学校自行组织项目测试,其他均为考查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3)小学三至五年级测试安排
2.初高中阶段
(1)初中七、八年级测试安排
(2)6月21—22日,职业高中参加温州市中职学业水平测试。6月22—24日,职业高中组织期末学业质量测试,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3)6月29—7月1日,普通高中一年级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一年级除学考科目外,其它科目及高中二年级考试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
(二)阅卷及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1. 6月25日—26日,小学六年级统一阅卷;
2. 初中七年级由学校自行安排阅卷时间,八年级由学区统一安排阅卷时间,高一学考科目及温州市中职学业水平测试由市里统一安排阅卷时间,高一其他考试科目及高二由学校自行安排阅卷时间;
3. 6月27日至7月4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4.6月30日,托幼机构放假,师生离园,暑期开始;
5.7月5日,中小学开始放假,师生离校,暑期开始。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1.8月27日,普高高三学生正式上课;
2.8月27日至9月2日,教师会议,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始业教育;
3.9月3日,中小学(幼儿园)正式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期末教学常规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要求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习内容的梳理与提炼,不以重复机械化的练习代替复习。要关注后20%学生的专项辅导工作,做好学生考前心理辅导,及时帮助学生消除考试焦虑,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校要全面安排好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明确考查目标,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阅卷评卷、成绩归档工作。各中小学要按照新课程理念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各校要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各校要重视学业评价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学业质量分析,积极开展各学科教学反思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暑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切实落实减负精神,严禁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过一个快乐、安全、健康的暑假。
(二)细致做好队伍建设与总结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学区、各校要继续做好“吃空饷”问题、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整改和查漏补缺工作,积极配合局督查组的集中督查工作;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对待各项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精心做好年度校长考核、教师考核、骨干教师考核等准备和组织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及时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早启动政策宣传和方案制定等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教师“县管校聘”工作任务。同时,各校校长室要对各处室期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开、公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特别要突出学校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并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做好文书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财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财物、账目、经费核实理清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开。各学区、直属学校的《2017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和2018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要于7月5日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点击评比APP“上报即将截止的项目”进行报送。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总结、计划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加强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五大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回头看行动,尤其是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和寄宿制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消防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和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饮食、防台防汛、交通和旅游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吃变质与不洁食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家访”活动。学校要通过家访、微信群通知、短信提示等形式,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游泳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中小学生(幼儿)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求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严禁师生参加一切非法宗教、邪教等活动。安排学生暑期集体活动时,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指派教师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学校、班级不得利用暑假私自组织学生外出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