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教育检查评比表彰事项总清单及2018年省级教育检查评比表彰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教办法〔2018〕40号)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市级“三评一查”事项目录的通知》(温教办督函〔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现将2018年省市县检查评比表彰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次精简和整合坚持“减量求质”的原则,旨在从根本上减少、规范检查评比表彰事项。今后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检查评比表彰事项实行申报制,其他部门对学校的检查评比表彰事项需要到教育局办公室报备,所有检查评比表彰事项均要公示。严禁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检查评比表彰事项随意进入学校,没有经过公示或报备的事项学校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