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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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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普办〔2018〕30号)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高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2018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现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5日至9月25日。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面向基层、持续深入、重在长效”的工作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市各级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行业主管机关联合各类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共同参与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一)组建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宣讲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金融办邀请金融监管、银行、律师协会、金融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专家、律师,组建金融普法宣讲团,宣讲金融法律相关知识。

(二)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主题法治宣讲活动,组织资深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分期分批走进企业、学校、村居、单位,针对中老年人、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等重点人群,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开设“法律小讲堂”宣讲金融法律知识。专项行动期间,金融监管、银行等各职能部门开展宣讲不少于2场。开展“金融进文化礼堂”服务基层活动。依托温州文化礼堂为宣传服务主阵地,在全市筛选民间金融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金融机构与文化礼堂结对服务,创建50个文化礼堂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点,通过所在地的文化礼堂开展重点金融服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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