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苍南县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体系,加强中小学(园)教师校本培训精品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指标分配
1.各学区中小学(含幼儿园):凡2018年校本培训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均可参加评选,其中被初步推荐为优秀的学校必须参加(名单另行通知)。其中龙港、灵溪学区至少推选2个单位,其他学区至少推选1个单位参加评选。
2.直属学校:凡2018年校本培训考核被初步推荐为优秀的学校必须参加评选,其他获得考核合格的学校自主参加。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经过一次以上校本培训实践,效果良好。
2.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3.课程容量24学时以上,课程项目负责人和课程团队骨干成员实际承担培训课时数占总课时数30%以上。
三、内容要求
1.培训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任务要求明确。
2.问题导向精准,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培训模式创新互动性强,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高。
3.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项目主要负责人、课程研发和实施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权威。
4.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培训日志记录详细,培训档案完整。
5.在同类教师培训项目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四、材料报送
1.每个申报项目(课程)需上交以下资料:
材料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装订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665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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