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各科室、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各法律服务单位:
《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司法局
2020年4月30日
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和省市推行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
(二)稳步推进原则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立足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中,逐项实施、稳步推进。
(三)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有效、便捷、公正”的优势,优化配置行政复议资源,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程序之中。
三、任职条件
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委员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二)熟悉县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知识深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