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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2023年度第二季度公租房实物配租配租方案及抽签选房实施公告
朗读
经本人申报、四级审核、二次公示,共有169户轮候家庭和30户新申报家庭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根据目前剩余房源和核准家庭数量、申报对象类别等情况,现确定本次公租房配租方案及选房抽签规则。
一、配租方案
(一)推出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太河蓝庭、东泰蓝庭公租房配租房源共173套,其中一居室152套,面积约 44.60-50.84平方米,二居室21套,面积约66.28-78.62平方米。
(二)选房对象情况
1.2022年三、四季度共有211户轮候对象,169户轮候对象符合条件(其中申请二居室42户、一居室127户),42户轮候对象在轮候期间放弃或经复核不符合条件。
2.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30户新申请对象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其中申请一居室24户、二居室6户。
(三)配租标准
1.二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婚家庭中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户;②二代单亲异性家庭。
2.一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未婚家庭;②已婚(含离婚)家庭保障人口为1-2人户。③符合二室户配租条件而自愿选择一室户的家庭。
二、配租选房安排
1.第一场2022年第三、四季度一居室、二居室轮候对象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分别为:
(1)二居室轮候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8:5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8:30到场签到。
(2)一居室轮候对象(2022年第三季度所有一居室轮候对象51名以及2022年四季度前30名一居室轮候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9: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9:00到场签到。
(3)一居室轮候对象(2022年四季度剩余所有一居室轮候对象46名)于2023年6月12日13: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13:00到场签到。
2.第二场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对象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为:
一、二居室新申请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14: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抽签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14:00到场签到。
三、抽签选房规则
(一)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 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
(二)根据《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操作细则》、《关于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的通知》和《北仑区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本次选房会分二场进行:
1.2022年一居室、二居室轮候对象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三孩家庭优先选房后,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本场选房会将采用现场公证和现场录像的方式。
2.2023年一居室、二居室新申请对象抽签摇号选房。本次抽签选房分二轮进行:
(1)第一轮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的保障家庭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
(2)第二轮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的保障家庭选房。根据第一轮抽签顺序号由申请对象本人抽取“选房顺序号”,最后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轮到对象未选定房号的或者放弃的,即由下一选房号对象选房。选房过程邀请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并进行全过程录像。
(三)根据《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规定:
1. 已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或已取得配租资格但放弃配租的家庭,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因房源类型、地段等原因而放弃本年(批)配租的,取消配租资格,且五年内申请不予批准。
四、抽签选房程序
(一)2022年第三、四季度轮候对象现场选房
二居室轮候对象选房,本次二居室配租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2022年三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2022年四季度轮候对象中三孩家庭(根据轮候顺序号)优先选房后,其余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根据“轮候顺序号”,轮候对象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二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二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一居室轮候对象选房,本次一居室配租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优先2022年三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后,2022年四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根据“轮候顺序号”,轮候对象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一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一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二)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抽签选房
本次配租选房采用二居室、一居室分别抽签选房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家庭二居室抽签选房
(1)二居室新申请家庭抽签。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及配租方案,本次参加二居室配租的家庭6户,房源为0套。第一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请承租人(带身份证原件)上台抽取 “选房顺序号”,抽出的签号交由工作人员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登记,抽签及登记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将抽签结果(选房顺序号)进行公布,此顺序号作为轮候顺序号。
2.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家庭一居室抽签选房
(1)一居室新申请家庭抽签。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及配租方案,本次参加一居室配租的家庭24户,房源为25套。第一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请承租人(带身份证原件)上台抽取 “选房顺序号”,抽出的签号交由工作人员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登记,抽签及登记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将抽签结果(选房顺序号)进行公布。
(2)一居室新申请家庭选房。根据“选房顺序号”,承租人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一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一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抽签现场的秩序及公平性,申请人(指定委托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场,规定会议开始时间未到会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2.选房现场会只允许申请人本人参加。申请人因故不能参会的,可委托他人。参会人员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委托他人参会的,还应随带委托双方签字且摁手印并经街道确认盖章的有效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违反且不听劝阻的,驱逐会场,且取消本次配租资格。故意取闹,破坏会场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5月25日
北仑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情况表.xls
一、配租方案
(一)推出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太河蓝庭、东泰蓝庭公租房配租房源共173套,其中一居室152套,面积约 44.60-50.84平方米,二居室21套,面积约66.28-78.62平方米。
小区名称 | 地址 | 户型 | 拟分配套数 | 面积(㎡) | 租金价格(元/月) |
太河蓝庭 | 北仑太河南路600号 | 一居室 | 80 | 44.6-49.65 | 482-639 |
二居室 | 1 | 68.14-68.14 | 828-828 | ||
东泰蓝庭 | 北仑江泰路8号 | 一居室 | 72 | 44.78-50.84 | 544-701 |
二居室 | 20 | 66.28-78.62 | 820-1061 |
1.2022年三、四季度共有211户轮候对象,169户轮候对象符合条件(其中申请二居室42户、一居室127户),42户轮候对象在轮候期间放弃或经复核不符合条件。
2.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30户新申请对象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其中申请一居室24户、二居室6户。
(三)配租标准
1.二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婚家庭中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户;②二代单亲异性家庭。
2.一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未婚家庭;②已婚(含离婚)家庭保障人口为1-2人户。③符合二室户配租条件而自愿选择一室户的家庭。
二、配租选房安排
1.第一场2022年第三、四季度一居室、二居室轮候对象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分别为:
(1)二居室轮候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8:5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8:30到场签到。
(2)一居室轮候对象(2022年第三季度所有一居室轮候对象51名以及2022年四季度前30名一居室轮候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9: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9:00到场签到。
(3)一居室轮候对象(2022年四季度剩余所有一居室轮候对象46名)于2023年6月12日13: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13:00到场签到。
2.第二场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对象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为:
一、二居室新申请对象于2023年6月12日14:30在北仑区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抽签选房(华山路768号3楼),请于14:00到场签到。
三、抽签选房规则
(一)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 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
(二)根据《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操作细则》、《关于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的通知》和《北仑区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本次选房会分二场进行:
1.2022年一居室、二居室轮候对象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三孩家庭优先选房后,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本场选房会将采用现场公证和现场录像的方式。
2.2023年一居室、二居室新申请对象抽签摇号选房。本次抽签选房分二轮进行:
(1)第一轮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的保障家庭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
(2)第二轮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的保障家庭选房。根据第一轮抽签顺序号由申请对象本人抽取“选房顺序号”,最后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轮到对象未选定房号的或者放弃的,即由下一选房号对象选房。选房过程邀请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并进行全过程录像。
(三)根据《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规定:
1. 已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或已取得配租资格但放弃配租的家庭,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因房源类型、地段等原因而放弃本年(批)配租的,取消配租资格,且五年内申请不予批准。
四、抽签选房程序
(一)2022年第三、四季度轮候对象现场选房
二居室轮候对象选房,本次二居室配租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2022年三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2022年四季度轮候对象中三孩家庭(根据轮候顺序号)优先选房后,其余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根据“轮候顺序号”,轮候对象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二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二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一居室轮候对象选房,本次一居室配租选房采用现场选房的办法:优先2022年三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后,2022年四季度轮候对象根据轮候顺序号依次选定房号并登记。根据“轮候顺序号”,轮候对象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一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一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二)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抽签选房
本次配租选房采用二居室、一居室分别抽签选房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家庭二居室抽签选房
(1)二居室新申请家庭抽签。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及配租方案,本次参加二居室配租的家庭6户,房源为0套。第一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请承租人(带身份证原件)上台抽取 “选房顺序号”,抽出的签号交由工作人员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登记,抽签及登记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将抽签结果(选房顺序号)进行公布,此顺序号作为轮候顺序号。
2.2023年第一季度新申请家庭一居室抽签选房
(1)一居室新申请家庭抽签。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及配租方案,本次参加一居室配租的家庭24户,房源为25套。第一轮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倒数10秒后,工作人员按“停止”按钮,电脑自动随机产生“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请承租人(带身份证原件)上台抽取 “选房顺序号”,抽出的签号交由工作人员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登记,抽签及登记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将抽签结果(选房顺序号)进行公布。
(2)一居室新申请家庭选房。根据“选房顺序号”,承租人依次在1分钟时间内选定房号,直至一居室房源全部选完。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1分钟内未选定房的,由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房号选定一个,工作人员登记一个,登记后领取选房确认单,一居室选房结束,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房结果,最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抽签现场的秩序及公平性,申请人(指定委托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场,规定会议开始时间未到会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2.选房现场会只允许申请人本人参加。申请人因故不能参会的,可委托他人。参会人员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委托他人参会的,还应随带委托双方签字且摁手印并经街道确认盖章的有效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违反且不听劝阻的,驱逐会场,且取消本次配租资格。故意取闹,破坏会场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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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
北仑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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