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仑建〔2022〕7号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建设(房地产)单位、区建管站、区安质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甬建发【2018】138号)、《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1】63号)和《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仑建〔2014〕127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第四季度重点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超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脸谱考勤、综合治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及“无欠薪”建筑业创建等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场行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2021年第四季度,共检查在建项目116个,涉及建设单位86家,建筑施工企业54家,监理企业35家,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签发整改通知书113份,提出整改意见912条。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月到岗率自动统计,2021年10-12月份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130个,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833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516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四季度人脸识别考勤实际平均到岗率比三季度略有下降,但绝大多数施工、监理企业依然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实际平均到岗率为66.2%。具体情况如下:
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照法定建设程序,履行法定发包程序;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基本能遵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基本能按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检查中未发现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人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基本能按照合同的约定,组建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派驻管理人员,依法组织对项目施工建设,主体结构部分均能由本单位实施。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总体情况较好,项目部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社保关系;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能依法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在项目部留存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能对本项目所有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支付凭证等建筑市场材料归类存档。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
个别建设单位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款支付凭证未放在施工现场比较普遍;少数建设单位工资性工程款未按月支付。
部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勤,少数企业考勤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建立相应台账,在检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台账;少数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存在只到岗、不履职的现象,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等资料非本人签字的现象较普遍;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能提供与施工单位的社保关系;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规定落实实名记工考勤制度,劳动合同非本人签字,考勤记录存在流于形式;工资发放审核存在代签现象;考勤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未及时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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