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租房保障家庭第二轮公示(第二批)
朗读
按照《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仑政办〔2013〕118号)、和《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仑政〔2017〕61号)等文件规定,北仑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申报对象于11月3日至11月22日经本人申报,经社区(村)初审、街道复审,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下列61户(人)基本符合公租房申报条件,其中实物配租61户,租赁补贴0户,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街道社保科或拨打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反映: 86781640。名单附后:
单位 |
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工作时间 |
新碶街道社救站 |
新碶新建路2号 (新碶街道办事处) |
86785045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
大碶街道社救站 |
人民北路1-8号 |
86786135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小港街道社救站 |
小港振港路55号 (小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86785733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柴桥街道社救站 |
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 (柴桥街道办事处内) |
86787019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霞浦街道社救站 |
陈华村关毛陈60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ujianju/20211126/4301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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