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第二轮公示(第一批)
朗读
按照《北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仑政〔2017〕61号)等文件规定,北仑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对象于10月18日至10月22日经本人申报,经社区(村)初审、街道复审,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下列1户(人)基本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街道社保科或拨打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反映: 86781640。名单附后:
单位 |
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工作时间 |
新碶街道社救站 |
新碶新建路2号 (新碶街道办事处) |
86785045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
大碶街道社救站 |
人民北路1-8号 |
86786135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小港街道社救站 |
小港振港路55号 (小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86785733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柴桥街道社救站 |
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 (柴桥街道办事处内) |
86787019 |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
霞浦街道社救站 |
陈华村关毛陈60号 (霞浦街道办事处内) |
86787367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ujianju/20211115/4298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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