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北仑区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仑建〔2021〕14号
朗读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区建管站、区安质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结合区住建局《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仑建〔2014〕127号)、《关于北仑建筑业深入开展“北仑无欠薪”行动的通知》(仑建〔2018〕3号)、《北仑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仑建〔2020〕90号)等文件要求,区住建局2020年第四季度开展了全区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重点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等违法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脸谱考勤、综合治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及“无欠薪”建筑业创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场行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2020年第四季度,区住建局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110个,涉及建设单位91家,建筑施工企业67家,监理企业34家,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签发整改通知书113份,提出整改意见845条。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明显好转,通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月到岗率自动统计,2020年10-12月份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110个,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689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374人,人脸识别考勤实际平均到岗率62%。大多数施工、监理企业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总体效果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照法定建设程序,履行法定发包程序;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基本能遵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基本能按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检查中未发现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人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基本能按照合同的约定,组建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派驻管理人员,依法组织对项目施工建设,主体结构部分均能由本单位实施。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总体情况较好,项目部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社保关系;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能依法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在项目部留存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能对本项目所有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支付凭证等建筑市场材料归类存档。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凭证未放在施工现场;少数建设单位未认真落实《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资专户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18】138号)文件要求,少数建设单位工资性工程款以工程节点为由未按月支付;部分项目特别是房建项目,分账管理合同中工资性工程款约定比例偏低,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
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相应台账,在检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台账;少数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存在只到岗、不履职的现象,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等资料非本人签字的现象较普遍;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能提供与施工单位的社保关系;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规定落实实名记工考勤制度,劳动合同非本人签字,考勤记录存在流于形式;工资发放审核存在代签现象;考勤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未及时公示等。
部分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情况。部分工程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力量,现场监理人员与监理合同备案人员不符。
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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