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仑区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朗读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9﹞11号)文件精神,2019年北仑区将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欢迎北仑区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2019年北仑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共计2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7名,预防医学专业3名,为五年制本科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定向培养岗位方向
面向北仑区农村社区岗位培养(指县(区)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含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北仑区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由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办,预防医学专业由杭州医学院承办。
四、招生与招聘流程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北仑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录,“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与招聘流程为:
(一)符合条件考生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
(三)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本校录取规则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相应名单发至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四)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上述考生的高校招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报考条件的,视为体检合格。因考生放弃志愿、户籍不符及体检合格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指标数时,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五)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北仑之窗”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卫生健康局”站点上公示3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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