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项目申购公告(北仑区)
朗读
根据《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发〔2009〕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项目(项目地名“甬樾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甬樾湾,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南临铸锋路,西接规划康桥北路。占地面积约10.99公顷,建筑面积约29.1万㎡,住宅面积约22.5万㎡、2649套,其中专供引进人才的限价房272套,分为东区和西区。项目周边规划配套有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邻里中心等服务设施。
甬樾湾(西区),占地面积约4.26公顷,建筑面积约11.4万㎡,住宅面积约8.7万㎡、975套。由13幢高层住宅组成,其中21、23、26、27幢为专供引进人才的限价房,房源272套。小区共有机动车停车位54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68个,地下车位480个。
甬樾湾(东区),占地面积约6.73公顷,建筑面积约17.7万㎡,住宅面积约13.8万㎡、1674套。由19幢高层住宅组成。小区共有机动车停车位82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2个,地下车位744个。
二、销售价格
甬樾湾限价房销售均价为9459元/㎡,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部分,按照限价房销售均价确定销售价格;超出90平方米部分,按照周边(或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评估均价)12613元/㎡销售。具体房源的销售价格将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根据房源楼层、朝向差等情况进行浮动。
三、供应对象及条件
甬樾湾限价房供应对象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北仑区供应对象及条件为: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北仑区、开发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即现户口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单位集体户口以及2016年9月3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户口性质为非农的);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收入范围在60%-100%之间)。家庭财产总额经评估,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以上户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20倍、25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134元);
3.申请人家庭拥有5万元以上家用轿车(含限价房公告日前一年内出售的车辆),不属限价房申报范围,并以车辆保险单中确定的车价为准。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技工资格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证书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近3年在本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且当前正在缴存;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收入范围在60%-100%之间)。家庭财产总额经评估,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以上户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20倍、25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134元);
4.申请人家庭拥有5万元以上家用轿车(含限价房公告日前一年内出售的车辆),不属限价房申报范围,并以车辆保险单中确定的车价为准。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区委、区政府或国家、本省、本市及区有关部门(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授予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者根据《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规定原属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现已取得本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不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2.符合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3.符合引进的体育、文化、艺术、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商贸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紧缺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在上述行业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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