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建筑业人工工资支付高峰也日益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6〕6号)、宁波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17〕196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确保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领导
(一)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稳定大局为重,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杜绝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为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杨再达为组长,副局长康科杰为副组长,建设科、房管科、建管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科,具体负责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各建筑业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企业分管领导为工资管理负责人,落实工资管理责任人,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管理网络,形成总承包企业与项目部、班组以及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之间的管理网络。
二、规范用工,加强管理,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一)建设(房地产)单位对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负总责,要保证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给施工单位,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无力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建设单位要抓紧筹措资金,尽快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监督其专款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因建设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务工人员工资拖欠或纠纷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各施工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召开动员大会、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记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矛盾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其中对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三方签订合同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同时,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分包单位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是否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其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落实监督、查验和管理责任;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做到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五清”目标;要通过民工学校、维权公示牌等平台,畅通企业内部的投诉渠道,让每个务工人员了解维权讨薪的合理途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ujianju/20181107/16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