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仑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
现将《北仑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北仑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电梯安全管理方式,决定在北仑区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电梯安全综合保险采用市场化手段,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专业经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风险和事故预防综合管理机制。借助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电梯运行和维护保养的风险管理,强化电梯使用单位责任落实,保证电梯维保单位切实履行维保职责,从而有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达到减少故障、预防事故的实效性目的。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住宅小区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先期试点比例不低于北仑区住宅小区电梯的10%。试点成熟后,推广到全区所有住宅小区电梯。
二、实施方案内容
(一)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服务由保险机构承保。
1.电梯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保险机构为参保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电梯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乘坐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机构直接进行经济赔偿。保障额度为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限额10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300万元,每部电梯每年累计最高赔偿2000万元。
2.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服务。对于承保电梯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每部电梯,保险机构通过自主开发的维保质量监督系统,对电梯维保情况实现全过程质量监控;由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符合资质的维保公司进行维修保养,保险机构通过维保质量监督系统进行监督。保险机构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分别将半年以及全年的维保质量监督情况上报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保险机构向维保单位员工开放自主开发的维保质量监督系统使用账号,并负责对维保单位相关员工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3.保费和支付方式。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保费涵盖保障保费及维保费用保费;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一次性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费和维保服务费至保险机构,在维保单位按时且保质地完成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半月度”、“月度”、“季度”、“年度”保养工作后由保险机构将相关维保费用支付给维保服务单位。
(二)保费缴纳标准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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