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北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单位、区质监站(安监站)、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北仑区“北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7日
北仑区“北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仑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对象是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施工,具有一定规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北仑区建设工程的区级质量最高奖,也是推荐省、市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代表北仑区建筑施工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北仑山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由北仑区“北仑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由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公布。
第四条 “北仑山杯”优质工程奖经企业申报、协会初审、专家复查、评委会评选、网上公示等环节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质量过程资料、实体质量和竣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评选“北仑山杯”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后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
第六条 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制定创优计划,并报区建筑业协会和区质监站备案;(见附件一)
2.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市政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或具有纪念性质的工程项目;
3.工程经各方主体验收合格,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准确、真实,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必须达到区内先进水平;
4.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5.单位工程质量施工企业已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自评为优良;
6.工程获得区级结构优质工程和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称号;
7.工程已在本年度12月30日之前竣工,并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综合楼、商务楼等公共建筑工程,其公共部位(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间、走廊、地下室等)须一次性装饰完成,其余部分应完成初装饰(不得为毛坯房);
9.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3项(含3项)以上并有一定成效,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第七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生商业贿赂行为,或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安全事故的;
3.在施工过程中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4.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建筑材料、构配件、产品设备和对环境有毒有害污染的工程;
6.已申报未获奖的工程;
7.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群体性投诉且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评审办法
第八条 “北仑山杯”优质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经工程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区质监站同意后,报区建筑业协会。
桩基、装饰、幕墙、钢结构、消防、劳务等专业分包单位,参建工程造价占工程总造价15%及以上(以合同为准),其承接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可作为工程的参建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材料:
1.申报“北仑山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2.施工许可证;
3.工程验收资料:
(1)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资料验收记录;
(2)主体部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工程全面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工程质量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建筑节能验收记录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查检测资料;
(6)有关专业验收及功能检测资料(包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人防验收意见书、电梯验收合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避雷检测报告等);
4.建设工程备案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5.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证明材料;
6.区级结构优质工程证明材料;
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情况;
8.工程项目简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图;
9.能反映工程特点和亮点的工程彩照(附文字说明、不少于20张);
10.有关工程建设创优情况的文字介绍。
除第1项不需要装订成册,2-10项装订成册。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北仑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由区住建局、区质监站、区建管处、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组建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对工程评选情况的报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年度优质工程,推荐省市优质工程等工作。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北仑山杯”优质工程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1.成立评审专家组;
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北仑山杯”优质工程计划进行备案;
3.召集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
4.审核申报工程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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