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省建设厅《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建发〔2015〕164号)和市住建委《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甬建发〔2015〕86号)的要求,结合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年度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备,抓好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28日
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建发〔2015〕164号)和宁波市住建委《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甬建发〔2015〕86号)的要求,结合北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年度工作部署,现制定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治理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甬党发〔2014〕9号)、《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有关文件和相关法规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排查治理重点。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况;
2.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安全教育培训投入等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履带吊、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装和拆卸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监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6. 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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