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工地形象,巩固文明城市成果,现将《关于印发2014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宁波市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成果,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2014年宁波市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目标》和《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浙文明办〔2014〕8号)要求,现就2014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各项要求,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加大“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系统”和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市建筑业企业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着力提升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在培训内容上,要以培育合格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和文明城市新市民为目标,整合岗前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初级技能培训、思想政治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职工维权教育,着力将民工学校打造成为推行企业文化、倡导文明和谐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同时,不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有条件的应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要按照《北仑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仑政〔2013〕14号)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继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现场出入口50米范围内及围墙周边保洁、围挡设置、安装安全网和禁止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余土外运和覆盖固化、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车辆进出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7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全面执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要按照《北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认真做好工地围档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0%。
(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加大《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全面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市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将召开“树标杆、学标杆”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会,组织开展学习、参观、观摩等活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气氛,进一步提高广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要以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为载体,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我局将在年底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考核评比,评选结果将作为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并与企业的信用记录挂钩。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对照《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宁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投标代理构信用评价标准》要求,收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体系,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制定2014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今年建筑施工领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及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工作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6月到9月)
1.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制订各自实施方案;
2.继续扎实推进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制度,做好现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输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文明施工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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