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仑区建设工地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劳动用工、平安工地、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建管处、区质监站(安监站)、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地社会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北仑”,根据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及区委区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我区建设工地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劳动用工、平安工地、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平安工地、爱国卫生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施工过程不发生周边居民投诉、民工工资拖欠而引起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保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卫生。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平稳,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劳动用工、平安工地、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劳动用工、平安工地、爱国卫生)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劳动用工、平安工地、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建设科、房管科、区建管处、区质监站(安监站)、区房管处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及各项目部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管理网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管。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考勤卡制度、工资发放及公示制度、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对建设单位实行差异化反担保制度,对上年度发生过民工工资纠纷的企业调整人工工资担保额度,对建设单位邀请进区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单位担保。在6月份和10月份分别开展两次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调查摸底,提前排除矛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印制正反面典型案例。利用信用评价体系,推行项目负责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负责人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建设、劳动、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
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乡镇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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