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房地产公司)、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甬政发〔201449号)、《北仑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仑政〔201314号)和北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现将《2016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418

2016年北仑区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北仑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仑政〔201314号)、《北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实施细则》(仑政〔201439号)和《2016年宁波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建发〔201624号)要求,结合北仑区建筑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北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战略精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环境标准》(JGJ146-2013)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我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我区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控制指标: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内外50米范围内及围墙周边,落实专人定期清扫和洒水,保洁率100%

  (3)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定期洒水降尘;

  (5)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

  (6)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

  (7)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

  (8)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

  二、工作内容

  (一)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认真细化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控制环节,在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扬尘控制三大提升行动。

  1.实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有地下室开挖的项目,在办理质监登记前需提供经城管局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施工现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详见附表)。凡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备对车辆进行冲洗并建立冲洗台账、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封闭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2.实施装修和附属设施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同时,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治产生扬尘;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凡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物料或建筑垃圾等未集中堆放并采取相应覆盖等措施的、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未入库入池及覆盖的、外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3.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凡没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不予质监安监登记备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各项措施。凡未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二)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

  1.大力推进《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的使用,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情况及时反应到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ujianju/20181107/1605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