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北仑区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建设用砂生产经营单位、建设(房地产)单位、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区建管处、区质监站(安监站)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用砂质量,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认真贯彻《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2号)、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北仑区建设工程实际,制定《2015年北仑区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0日
2015年北仑区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2号)、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11〕16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加强北仑区建设工程用砂质量和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结合北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监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北仑区域内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2号)、《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11〕16号)等。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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