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北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北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区委、区府和区安委办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各方主体的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年度目标

  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有效监管体系,改进和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伤亡人数控制在区委、区府及市住建委、市城管局的考核指标内;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专项行动,工程质量稳中有升,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成效,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的监管力度,在全区建设工程中开展“创优夺杯”活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出一批省、市、区优质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继续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强化局属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逐步建立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三是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监督、参加施工企业组织的安全月检、项目部周检,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情况、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四是全面推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脸谱识别考勤系统,促使严格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安全质量责任。

  (二)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监督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稽查工作,在检查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对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台帐资料建立完善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评价制度、预警制度、约谈制度和差别化管理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实行定点、定部位、高频率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重点加大对人员不到位、隐患严重、安全管理差及列为重点监管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三是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四是利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系统,加大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五是推行安全文明措施费独立计算拨付办法,即在明确安全措施费包含内容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根据施工企业在安全措施的实际投入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三)狠抓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深化整治攻坚,督促企业和项目部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切实防范事故发生。重点深化以防范工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大型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外脚手架、模板坍塌及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切实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审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现场回访制度,有效解决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两层皮”现象。二是继续做好起重机械的管理,严格执行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和安装拆卸告知制度,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装拆队伍及装拆、检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三是开展预防高处坠落、重物打击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预防高处坠落、重物打击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采取设置高空挑网、作业层踢脚板、平网隔离、高空作业保险带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防护到位。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查,杜绝劣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四是开展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动火管理,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临时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芯材燃烧性能应为A级。加强施工人员用电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区、生活区用电规范。五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六是强化建筑施工应急管理。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和项目部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我区建设施工整体形象。一是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北仑区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采取签订责任状、网格化、局巡查小组定期考核通报、信用扣分等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切实有效防治工地扬尘。二是继续实施建设工程视频监控制度,提高安全质量监管效能,实现实时监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化创建以及“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对主城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地产项目必须全数开展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从招投标、合同备案、安监登记等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明确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要求,并设立相对应的奖惩条款,促使建设各方主体企业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四是在建筑工地、砂场、预拌砼企业开展治超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运输建材、建筑垃圾、建筑土方车辆、及砂场运砂车辆、预拌砼运输车辆的巡查和监管,严密防控超载超限,不让超载超限车辆和抛滴撒漏车辆驶出工地。

  (五)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理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监理企业必须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管理,落实动态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企业分管生产负责人、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促使相关监理人员提高安全监理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监理动态考核,重点检查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履职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理人员不到位及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理企业及相关监理人员予以暂停承接业务、清退等处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及在建工地必须按规定完成民工学校建设工作并开展民工综合素质培训,重点抓好一线从业人员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等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区建管处、区安监站等部门要在进区备案、安全交底、安全日常检查及主体安全监督验收等环节督促企业抓好建校及培训工作,对未建校或未按规定培训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二是以“三类人员”证书延期换证为契机,开展“三类人员”、监理人员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抓好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能力。四是对安全监督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履职能力及监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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