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外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9月1日,由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恒山路南辽河路东地块拆迁安置项目二标工程,在15号楼外墙粉刷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外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一人骨折,五人轻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切实加强外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14年9月1日,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恒山路南辽河路东地块拆迁安置项目二标工程15号楼,在油漆工外墙粉刷作业过程中,擅自拆除外脚手架连墙件,导致脚手架失稳坍塌,事故共造成一人骨折,五人轻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起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交底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未及时制止现场作业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未认真按照区住建局要求的在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监理公司安全监理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对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未认真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责任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的通知》(甬建发〔2011〕17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甬建发〔2007〕3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对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信用系统扣分。
2.对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信用系统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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