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招标办)、有关单位:
8月2日上午,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至目前已造成69人死亡。对此,李强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认真吸取高雄事件、昆山事件的教训,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特别重视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杜绝安全生产盲区。”8月3日,浙江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区安委会也相应对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专题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委会、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区安委会关于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区住建局决定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北仑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13日
北仑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住建委、市城管局统一部署和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工整改、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减少事故总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稳步有效推进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以局长叶伟良为组长,分管局长吴展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建设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招标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科,并设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举报电话:86781339。
三、重点内容
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招标办)要加强部门联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一)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打击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的行为(包括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随意将工程肢解发包、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打击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转包分包的、层层分包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打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脸谱识别考勤系统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未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采用劣质产品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
(五)打击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不落实;对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监理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理;对整改不力的行为未履行报告职责;
(六)打击建设各方主体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别是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行为;施工企业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理单位对于存在的“三违”行为不及时制止;隐患排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整改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七)打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的行为,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不落实,动火监管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要求、数量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及相关消防设施;违规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达标的材料;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与煤气炊具等;
(八)打击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严格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全检测机构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细化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八类行为,立即整改,并向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6日-11月15日)
1.全面检查执法。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各单位要始终保持“八打八治”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八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对存在八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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