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宁波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商务财〔2016〕51号)及《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稳定外贸发展若干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甬商务外贸〔2019〕4号)等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和补助标准
对我市企业2018年度参加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争端、贸易投资壁垒、世贸组织争端等贸易救济案件当年度发生的律师费、翻译费及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参与诉讼的分摊费用,市级给予不超过6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区级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宁波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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