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北仑区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仑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8日
北仑区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一、园区含义
本办法的电子商务园区指集聚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具备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物理空间。
电子商务园区主要划分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服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及电子商务创客园区(众创空间)。
二、园区划分及认定条件
(一)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条件
1.利用现有闲置厂房、仓储设施等存量资源进行改造建设,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
2.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并具有相应的仓储、办公场所及设施。
3.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二)电子商务服务园区认定条件
1.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楼宇等存量资源进行改造建设,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
2.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必要的公共会议室、培训教室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3.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营销、代理运营、咨询策划、电商人才培训、大数据、云计算、智慧物流、支付服务等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链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
(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条件
1.利用现有闲置厂房、仓储设施等存量资源进行改造建设,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
2.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3.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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