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宁波进出口商品采购贸易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示范区优势主体,现将北仑出口名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入驻示范区条件及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入驻示范区的方式
企业自愿向北仑区经济发展局提出入区申请,经北仑区经济发展局、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联合会审同意后进入。
二、入驻示范区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在示范区内有固定的经营、仓储等场所,具备采购商品的现场检验条件;
2、拥有区级以上出口名牌;
3、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近二年内无相关违法行为;
4、近二年内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5、建立采购商品质量验收和追溯召回制度,建立出入库台账、购销台帐;
三、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备案申请书(附件1);
2、北仑区经济发展局推荐表(附件2);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4、出口名牌证书(或文件);
5、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经营场所、仓储场所、检验条件等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办理程序
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申请实施书面审核或现场审核,并填写《进出口采购贸易企业入区资质审核表》(附件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进出口采购贸易企业入区证明》。
五、有关注意事项
入区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有效期内,企业的经营场所或者其他主要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提出申请。
六、入区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和便利
1、入区企业出口自主品牌产品优先享受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模式;
2、入区企业为工贸一体化的,其自行生产的自主品牌产品可享受区内通检、报关一站式服务。
3、入区企业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可适用检验检疫市场采购监管模式,实现快速通检;
4、入区企业享有出口货物优先报关、通关权利;
5、入区企业享有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费率优惠、出口信保费率优惠政策。
6、入区企业可免费使用进出口商品采购贸易改革示范区信息化电子监管平台;
7、入区企业开展进口业务享有冷链仓储优先、保税仓储优先及权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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